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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
时间: 2023/11/16

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南京总统府)所在建筑群遗址,迄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保存有诸多完好的近代中西建筑遗存,是中国现存规模最大、最完整的近代建筑群。从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的100多年间,这里多次成为中国政治军事的中枢、重大事件的策源地,一系列重大事件在此发生或与这里有密切关联,见证了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和演变,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形态,为举办重大陈列展览奠定坚实的文物基础,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文物藏品与资料,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近现代社会历史发展,特别是与南京历史变革相关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和爱国志士的有关文物。

二、反映中国近现代特别是与南京有关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等方面发展的文物。

1、有关政权建设、政治制度、政策法令、社会治理等的文物、见证物。

2、有关经济建设、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生产技术、生产工具、重要产品等的文物。重点征集工业、农业、商品、财税、交通、海关、邮电、能源、金融(货币)等领域的代表性文物、见证物。

3、有关国防建设、军队建制武器装备等的文物、见证物。

4、有关科技体制、科技设备、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等的文物、见证物。

5、有关教育制度、教育发展、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等的文物、见证物。

6、有关文化(含艺术、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的文物、见证物。

7、有关卫生、体育事业发展、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等的文物、见证物。

8、有关宗教工作、宗教组织、宗教政策等的文物、见证物。

三、反映中国特别是南京近现代各民族的社会发展及民族关系、民族团结、民族自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的文物。

四、反映中国特别是南京近现代各民族的生产活动、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文物。

1、各民族有代表性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有关宗教信仰的典型物品。

2、各民族有代表性的年画、剪纸、风筝、皮影,雕刻、漆器等民间工艺品。

五、反映我馆所在地(南京总统府遗址)的历史沿革、中西建筑遗存及与我馆所在地(南京总统府遗址)有关的历史人物、民国政要、近现代名人的文献、手迹、照片、图录、档案、实物等。

二、征集要求

1.藏品持有者需保证藏品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藏品具有合法性。需对藏品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并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信息。

2.藏品征集流程按照《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程序进行。

3.对因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的老同志提供的实物、史料,可由博物馆工作人员登门接收。

三、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2.根据藏品持有者意向,分别采用捐赠、购买、借展、代管、仿(复)制、调拨等多种途径进行征集、收藏。

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原则,将藏品无偿捐赠给博物馆,博物馆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藏品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必要时就捐赠物的名称、数量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等订立捐赠协议。

购买:根据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收藏者自愿出售其合法的藏品,经博物馆藏品鉴定小组对藏品进行鉴定并做出价值评价和价格评估,由征集小组按程序进行审批购买。

借展:对展陈必需又不能通过购买形式取得的,可与借展方协商后,在不改变实物收藏保管权或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委托协议形式,对所列实物收藏单位或个人的藏品进行有限期的借用展览。

代管:对无意捐赠,但有意展示的收藏者,博物馆可代管代展,签订保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

仿(复)制:对展陈必需且最终未征集到的重点实物,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调拨:由征集小组提出调用藏品清单,征得藏品持有单位同意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批准后进行统一调拨、交接。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文物藏品、提供征集线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德沛  唐瑱瑱  

 话:025 84578751

 箱:645306300@qq.com

 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292号

 编:210008